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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理賠案例分享:只有「擦挫傷」對方保險只肯賠5萬 最後判賠110萬

這個車禍理賠過程從車禍開始到最後判決,整整就快滿兩年
車禍發生在107年5月20日,判決宣判日期是109年5月15日
調解次數已經不記得 可能有5次,偵查庭一次、刑事庭兩次、民事庭4~5次

我方無肇責,對方未滿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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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的診斷證明書:沒有手術、當天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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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回診的診斷證明書

已經不確定調解過多少次!
每次看著對方肇事者父親兇惡的嘴臉,我們客戶一次又一次地受到誣衊、傷害
我們理解他護子心切,畢竟小孩才剛高中畢業要升大學
但是把人撞傷也是事實啊~
總是要承擔起責任 

肇事者有保第三責任險,因此出席調解會都會有保險理賠人員陪同
從客戶提告「過失傷害」起,每次調解會,旁人聽起來好像對方才是「受害者」
我們都是壞人,要起訴他才要上大學、前途一片光明的兒子

我們向來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客戶因為這次車禍受傷,前後去長庚動了三次手術
頸圈戴了一年多,外出還是不敢隨意拿下
同樣地,醫師評估過如果要進行比較積極的治療
因為病灶在頸椎的椎間盤神經,如果稍有不慎,都可能導致下肢或上肢的「癱瘓」
目前只能採取保守的物理治療,客戶本身還去中醫針灸
一週平均復健2~3日

延伸閱讀:車禍沒有肇事責任 到底該不該賠?

 

 

 

但是,對方的保險理賠員似乎不斷告訴對方的父親
我們客戶的傷勢就只有表皮的擦挫傷
診斷證明書 既沒有動手術 也沒有特別需要專人照顧
哪裡會是什麼嚴重的傷勢?
他也許做這一行 看多了 經驗老道
甚至於 當我們替客戶發聲時 根本不屑一顧
好像我們是專門幫客戶做假資料 要誆騙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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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肇事者父親 不論在調解會、法庭
都一再地這樣表示:(小編都會背了!)
診斷證明就只有擦挫傷 我們有保險!保額都足夠的!
車禍當下我們也很誠實把行車記錄器提供出來
是對方太誇張 根本獅子大開口! 只有那樣的傷勢 跟我們要上百萬~
我們一開始很有誠意 我願意先拿5萬出來
對方怎樣都不願意和解 也不說出個數字
幾個月後找來這些人(意指:黃先生和我)幫他準備資料
一下子就跟我們要了130幾萬
這根本就是要詐騙、是碰瓷黨吧!

他好像受到保險理賠的影響
我們把客戶的病歷資料 當天急診稍晚有請神經外科醫師會診
因為客戶當天的疼痛非常劇烈 所以請神經外科醫師會診 並且馬上做電腦斷層掃瞄
也是當天診斷出「頸椎椎間盤突出」的傷勢
我們嘗試很多次請對方仔細看這些資料
客戶並不是只有擦挫傷而已
對方就是充耳不聞!
保險理賠員也是一樣,我們把資料複印要給他
請他拿回公司去做醫詢
他也不願意拿,認為沒有必要~

經過了偵查庭之後,來到刑事庭
當然還是又一次的調解
我們試圖釋放出善意,因為對方肇事者父親非常在意兒子會受到刑事判決
擔心會有前科、擔心他將來考公職會有不良的紀錄
我們在那一次調解
請對方先支付部分金額作為「部分和解」的條件
會請求刑事庭法官以「已和解」為由 不受理此案

很感謝當天的調解委員
調解委員對那位父親曉以大義:「你有保險啊!但是你沒有讓保險發揮應有的功能!
這句話,我聽得很仔細,調解委員說了兩次
調解委員看過我們提供的病歷資料
他說:雖然我不是醫生、不是專業,但是這個病歷資料很明顯,現在很多車禍有那個「甩鞭症候群
也不是車禍當天就診斷得出來的!哪有可能你們說5萬賠人家就了事的!不只有擦挫傷啦~
金額很高沒錯,就好好談啊~你們把人撞到,態度又這樣,現在人家也願意先做一部分和解
能和解就和解,其他到民事庭去給法官判也可以!你們又不是沒有保險...

小編也看過好多個調解委員了
這個調解委員 真的很厲害!
其實來調解之前,我們已經準備好資料陳報給法官
法官和調解委員也了解我們的用意 就是要把刑事部分先和解掉
其它到民事庭再說

可是我們說這些話 對方怎麼都聽不進去
對方都是採取非常強烈的防禦態度,那同等於是攻擊
說實在的,車禍事故肇事者採取這樣的態度
如果遇到的不是我們,肯定就是要讓對方判刑了
根本沒有搞清楚狀況...

對方聽了調解委員這樣說之後,到外頭去商量
提出一個金額作為刑事部分和解的條件
不過....
他們竟然還說:如果到最後民事判決下來,少於這個金額,你們是否要歸還多餘的部分?
當下我覺得有點扯!
因為這個善意的讓步,是我們提出的,還敢提出條件?
我們也可以當場讓調解不成立,不接受對方條件,就直接開庭讓法官判決
真的沒有搞清楚,主導權當時在誰的手上!

我們當然回覆:這個金額應該是你們討論出來的,如果覺得不妥,可以不要接受我們提議
那就等一下直接開庭讓法官審理判決,已經這麼多次調解,還要討價還價嗎?
(金額當然必須高於他們老是掛在嘴上的5萬元!!!)

後來他們就決定,民事判決後的結果少於這個金額,也不追究,不須歸還多餘的部分
多於這個金額,則由他們所承保的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來賠付
這個金額必須是當天確定後簽立和解書狀,於三天內就要匯款到客戶的帳戶中
最後判決結果,他們現在付的金額可以找自己的保險公司討回去
這個調解,終於有了結果
調解委員把結果寫成書面,呈給刑事庭法官
法官開庭審理時,他說他有收到我們提出的陳報資料,知道我們的用意
在第一審刑事庭言詞辯論終結之前,告訴人可以撤回告訴,然後法官就告知雙方不受理此案
這個刑事案件就撤銷了!

客戶在當天就收到了這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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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們不是採用刑事附帶民事,而是獨立另外同時進行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
所以開庭的時間就不會拉得太長,但是開庭的次數會覺得在一個期間內比較多
但是這樣的節奏掌握會比較有利於我們的談判
這也是非常技術性的策略
只是要顧及客戶是不是承受得了這樣的壓力
雖然每次開庭我們都會陪同,也會協助和教導
但是客戶本身的配合度,往往也是關乎成敗的關鍵因素
有的客戶很會講、很有主見,增加了很多個人的想法
其實那反而讓整體效果打折!!!
有的客戶很害怕 在法庭上我們跟他說10句 可能只能回答3句
那只能補強在書狀的文字上面了 反而倒還好~

 

延伸閱讀:車禍談判:聰明反被聰明誤!

 

 

我們的客戶,長年受憂鬱症所苦
平常還蠻健談,可是經歷了這麼多次的調解、開庭
他仍然苦撐著....
加上對方態度相當強硬

客戶曾經跟我抱怨
他是在某學區附近開早餐店 生意還可以
所以我們在他的薪資損失上 用當時最低的基本工資23100元來做請求
他們也在臉書上經營粉絲專頁
沒想到 對方肇事者找了同學去洗版 還給負評!
對方父子 事實上還到過他們的早餐店去
偷看、偷拍他開店工作的樣子...
事實上他因為這些事情 生意也受到一些影響
只是他很清楚 這些事沒有辦法提出證據 所以他也不會拿到法庭上說
他只能默默與家人一同承受

我也只有回應
這其實也反應出他們的家庭教育
如果小孩做錯了事,爸爸只會教小孩否認、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去間接報復
而不是教小孩學會勇於負責、勇於承擔
這是態度的教育,只能說辛苦了 被他們撞到
我們也沒有義務要去教對方如何教育小孩
希望最後判決的結果 讓他們有所體會了!

好不容易,到了民事庭第二次開庭,終於不用看到對方父親兇惡的嘴臉
都是由對方委任保險理賠員代理出席
保險理賠員針對我們客戶提出
「頸椎椎間盤突出」是因為客戶從事早餐店的長時間低頭工作所導致
並不是車禍所直接造成的傷害

第一次的民事庭 是對方父親提出 所以這個爭點 只是重複提出
他在法庭要求我們提出過去三年的健保就醫紀錄
也還要求法官去問急診的醫院 客戶的「頸椎椎間盤突出」是否跟當天車禍有關?

第三次開庭
開庭前 我們去閱卷:急診醫院的醫師回覆是「可能」與車禍有關!
然後保險理賠員發動了第二波的攻擊
他從健保就醫紀錄中去找出客戶最常就診的診所

到人家診所外面拍照,拍下診所寫在招牌上有看診的項目:關節炎、高血壓、感冒、過敏性鼻炎...
他也很努力的去找到可以攻擊的點

我們覺得這樣好多了!
總比他之前連看都不看我們提供的病歷資料
把他的保戶擺在前面來對付我們 操弄那個父親的情緒
而不是讓他的保戶放在他後面,讓保險發揮功能,他應該幫他的保戶撐開那把保險的傘
這一點真的讓我們很不能接受
畢竟曾經我們也是保險從業人員
電視廣告打得這麼兇 買了保險 就好像什麼都可以解決了
但是 事實呢?

他要求法官去函詢客戶經常去看病的兩間診所
詢問客戶在那裡看診是否與「頸部」病痛有所相關?
並請診所醫師列出所有跟「頸部」相關的診療紀錄

看得出來 他正在佈局
他要把我們客戶在車禍當天急診所診斷的「頸椎椎間盤突出」
導引成不是車禍導致,而是客戶原有的病史
這一個保險理賠 算是有經驗的喔~

第四次開庭
開庭前 客戶自己去閱卷:診所醫師列出所有跟頸部有關的診療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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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上其實有點趕,看到診所這樣的回覆
事實上我們也還不能猜測對方會利用這樣的資訊來做什麼樣進一步的攻擊
但是,我們跟客戶說,只能去開庭看看對方怎麼說了!

保險理賠員在當庭提出了他在網路上找到「頸椎椎間盤突出」的症狀
拿出來去應對診所的所有跟客戶主訴「頸部」疼痛的症狀
例如:頸部疼痛、僵硬,患側通應雃至肩膀、上背部或手臂,常伴隨患側手臂感覺異常
(麻木或觸覺遲鈍)、精神無法集中、睡眠品質不好、頭痛、胸悶
然後指出椎間盤突出就是所謂的「長骨刺」,是一種退化性疾病,跟長年使用頸椎有關

小編要稱讚這位保險理賠員,他真的很不賴喔!
他把所有的資訊整理起來,加上自己提供的資訊,去強化引導法官的看待客戶的疾病是「舊疾」
也造成了客戶面對這些羅織起來、好像強不可破的說法,而有所壓力~
在當下無法在法庭上作任何的辯駁
客戶當下也就慌了
沒有按照我們告訴他的:只要被問到不知道該怎麼回應的 就說下次書狀回覆
法官問客戶:你診所回覆的,好像你之前一直都有去看頸部的問題喔?!
你確定不是之前就有椎間盤突出嗎?
法官這樣一問,客戶不慌才怪!

客戶當場都快掉下眼淚了...
但是他還是堅強回答說:我從小到大都在這家診所看感冒,因為我都是等到症狀很嚴重時才去看醫生
所以醫生問我哪裡不舒服,我把所有的不舒服症狀都講出來...
如果我真的有被診斷出「椎間盤突出」我不會到這個小診所,會去大醫院檢查的
法官其實也算是聽懂了他的解釋
法官就問:那我再去問診所的醫師,這些「頸痛」是不是因為之前有被診斷出「頸椎椎間盤突出」?
等下次開庭前,你們再去看診所的回覆

後來,要再找客戶一同去閱卷看診所的回覆時....
客戶退縮了!
他說他不想再面對了
走到這邊已經是他的極限....
下次開庭,他也不想去了
因為每次開庭回去,他都要花很多時間才能平撫情緒
他在我面前哭了兩次 完全崩潰!!!
哭訴他這兩年來是怎麼煎熬的
他家裡養的5隻小狗,有3隻相繼離世
每次要去調解,面對對方父親的指責,明明他是那個被撞的人,為什麼好像變成他才是撞人的人?
頸部的不舒服,讓他原本憂鬱症失眠的狀況更加嚴重
家裡開的早餐店,少了他一個人手,也忙不過來,他也是硬撐著
每週2~3天要出門去復健,也不敢不戴頸圈自己出門,深怕一個不注意,脖子被碰到,非要去開刀不可
他不願意開刀,他無法想像自己可能會癱瘓狀況
每次復健出門都需要請人開車載
要來出庭也是需要找人來載
前兩次開庭,他原以為對方的父親終於沒有出現,沒有人會指著他罵說:獅子大開口
但沒想到,對方保險公司提出的問題,好像讓他百口莫辯
那種感覺,他覺得自己快要喘不過氣來
他要放棄了!

小編只能先聽他說...
但是該做的事還是要做 因為閱卷後的資料證明對我們是有利的!
對方保險理賠員會找資料,我們也很會找資料
小編順藤摸瓜、打蛇隨棍上,
他找了一堆「頸部椎間盤突出」的症狀,反推回去客戶之前在診所主訴的症狀是相同的
藉以證明根本就是客戶的舊疾!
我們找了客戶看診的症狀「上呼吸道感染」」、「經前症候群」、「經痛症」
客戶去診所看病的每一個主訴都可能會影起頸部僵硬、痠痛
更再次提出客戶急診當天是經過神經外科醫師會診後
以電腦斷層掃描才診斷出「頸椎椎間盤突出」的具體事實
一般診所,不大可能會有電腦斷層掃描的設備,也就無法診斷是否為明確的「頸椎椎間盤突出」

這幾乎是勝券在握的狀態了
客戶仍然告訴小編 他不願意去開庭
希望由我們代為出庭...
小編甚至還說 如果是當天沒辦法找到有人載他
我們可以開車接送
他還是不願意!
小編甚至還說 我們都陪你走了這麼遠了 這應該是最後一庭了
就把它給結束掉了 你可以在法庭上直接跟法官說 全部都尊重法官的判決
不論判下來是多少錢 都可以接受 只希望這件事可以落幕了
想要回到正常生活 不要再面對這件煩人的事了
小編勸了兩次....
他似乎很堅決 選擇棄之不顧

到了開庭前一天 他又說他願意出庭了
一問之下 他前幾天原本打電話要向書記官請假
結果書記官跟他說的小編之前一模一樣的話 說這是最後一庭了
有看到我們準備的資料 很齊全
法官應該就會判了 不要放棄!
最後一次開庭 真的很快...不到10分鐘
法官說: 該問的 人家診所也回覆了 如果被告沒有其他意見 那就等5月15日宣判
對方保險理賠回覆說:沒有意見
這個庭一結束 走出來 客戶感覺豁然開朗
黃老師問他:你覺得我們會贏嗎?
客戶點頭說:會!

這中間其實有個小插曲
我們準備的資料事實上對方也要有一份
但是送去法院後過了好多天 到開庭前三天 書記官才打電話來說我們要自己寄 法院不會幫我們寄給對方
急忙寄出 對方可能還沒收到 就來開庭了
不過 那並不影響最後判決的結果:110萬4118元
已扣除掉之前部分和解金額
(我們精神撫慰金求償50萬 法官判給我們40萬 所以跟我們要求的金額133萬其實差異不大 幾乎全判給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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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車禍理賠案例:「精神賠償」要求30萬最後判決27萬

換成是你
這麼樣來來回回的訴訟程序
這麼樣多的情緒、指責、謾罵
這麼樣長的時間、日復一日的復健
對方也不是省油的燈
一開始先藉由當事人的父親攻擊 他可以在旁邊看好戲
後來他出手 又把客戶打成用舊有疾病來誆騙
你覺得自己明明是受害者 好像被打成了肇事者
這些心理壓力 你承受得住嗎?
一關又一關 你堅持得下去嗎?

我們陪過不少客戶 就這樣一關又一關的過
我們要誠實地說:
有些走不到最後、有些走到最後結果卻不是很令人滿意...但是我們都盡力了
我們也能堅持陪著走到最後!
有些則是在調解會上,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促成,就幫雙方都圓滿地解決了

說實話,能夠讓雙方獲得都算滿意的解決方案
是我們希望促成的
走到訴訟,那就真的是持久戰
需要耐力、需要強大的新心智能力和控制情緒的EQ
才能獲得最後勝利的果實。
 

或許你會問:那乾脆找律師就好啦!不用自己出庭,全部交給律師出庭、請律師處理!
嗯....
你認為懂法條的運用與法庭上的攻防、也同時看得懂專業病歷,還要有做球讓步給對方的特質
總共調解、開庭次數和資料準備的費用....這樣的律師,你認為要多少錢來請?這就留給你去評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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