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案例:「精神賠償」要求30萬最後判決27萬

很多、很多、很多人都會詢問「精神賠償」要求多少才算合理?

這篇準備來稍稍讓大家了解一下,法官會怎麼判的個案分享!

同樣地,我們還是要說明:因為每個人狀況不同,不可能比照辦理喔~

也絕對不是你跟這個案例有著同樣的傷勢就可以獲得同樣的「精神賠償」,這是不可能的!

醜話一定要說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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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們要保護客戶的個資,所以只截圖在精神撫慰金後段的敘述。

請先看第一句話是上一段的結論:堪認其在精神上確實受有痛苦,自得請求精神撫慰金。
這當然是在法庭上,透過我們事前協助和整理客戶的資料,並且每次開庭前也告訴客戶要如何闡述,
還有一些特別的外在因素,最後得到了這個結果。

由於這是小編第一個陪同開庭的客戶,所以印象非常深刻
第一次是陪同偵查庭、第二次和第三次是民事庭

客戶發生車禍時,有跟對方互留LINE作為後續溝通
客戶把讓他憤怒的對話截圖給我看,他的手機也因為車禍螢幕摔到變成蜘蛛網裂痕
說實話,看那些小字,對小編來說 好吃力啊~~~

客戶說當時他跟對方要求25萬
對方只回說:25萬!你去告我好了!

然後就告啦~~

 

延伸閱讀:輕微挫傷-精神賠償要求10萬 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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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車禍理賠相關的問題想要諮詢,請先填寫問卷,我們會盡快回覆***
先不論肇事責任的大小,
如果你是受傷程度較嚴重的,請先填寫 【車禍受害者問卷】點擊左方括號連結就可以進入問卷
如果你是沒受傷、或受傷較輕,請填寫 【車禍肇事者問卷】點擊左方括號連結就可以進入問卷 

 

客戶在車禍之後發現有頸椎椎間盤突出與神經叢病變
自車禍以來每週兩次要到醫院復健科報到做物理治療,因為波及到神經
如果採取比較積極的治療,像是開刀手術等,醫師有告訴他可能要承擔「癱瘓」的風險
因此只能採取溫和的物理治療,逐次的去釋放神經病變所造成的痛楚

實際上醫療費用加總起來才一萬多元,沒有開刀、沒有住院,只是後續的復健門診不知道要看到什麼時候?

後來想想他剛開始要求的25萬,與後來精神撫慰金求償判決下來27萬,還多了2萬!
這才只是精神賠償而已...
不知道他感受是如何?
他的車禍肇事責任負擔30%,對方是70%

打自客戶找我們協助處理車禍理賠開始,調解會開了不下六次
小編就出席了2次,另外3次他自己出席,對方有2次沒到,1次是保險公司派員參加
小編只有1次有看到對方的保險理賠,是代理的,另一次沒到~另外的一次後來是取消了
保險理賠也沒有進行任何實質的調解,只是來收集資料,也就是
問有新的診斷證明?拍個照就回去了

第一次民事庭,等了快2個鐘頭才開始
小編有足夠的時間,教他怎麼在法庭上應答
最開始,法官可能會問你們雙方是否有調解過?是不是有意願再去調解?
小編要他回答:庭上,我們調解會聲請有6次了,但是對方當事人都沒有出席,
只有2~3次由保險人員出席來跟我拿資料而已
就是因為調解似乎看不到盡頭,我今天才會坐在這裡,希望庭上給我一個公平的審判。

接下來,
法官會依照小編幫他整理的民事起訴狀,條列式的請求金額項目,各自詢問雙方有無意見?
客戶其實也都看過,我告訴客戶說:都說沒有意見!
到比較大的求償金額或者對方提出質疑的時候,不要搶話,讓對方說,等法官問你時,你再回答!
你回答的原則只有一個:「依照起訴狀後附的證據資料,尊重庭上的審判。」
其他也不用多說...

精神撫慰金的部分,對方一定會說太高!
小編要他回答:「我自從車禍以來,每週2天都要去醫院報到,所以我常常必須要請假,
到目前為止我請假的天數已經累計到196天了,我不知道公司還會不會要我?!
因為神經有傷到,疼痛感是會傳到手的,可是我不敢動手術!
我從國中畢業開始就做美髮工作,已經十幾年了
當我發現拿剪刀沒有辦法俐落的剪下那一刀,剪刀還掉在地上,我才發現那時我是拿不住的...
我真的不知道我的未來會怎樣?
其實我不知道要求多少的精神賠償才可以換回我以前的狀態?這是我最希望的!
我還是一樣尊重庭上的裁決!」

最後小編請他看狀況補充:肇事責任的部分,我認為自己也有過失
那個路段我上下班每天走,車禍之後我有再去從對方的角度確認過
其實真的可能會有死角,看不到!
我願意承擔30%的肇事責任。
只有這一段,是在法官問:「最後雙方有沒有什麼意見要補充?」時請他主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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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等待開庭時間很充足,所以小編可以幫他複習兩次
也把其他可能發生的狀況,大概原則性的告訴他要如何回應

也許你看到這裡,你可能有以下的疑問:
「這樣會不會都讓法官自由心證?」
「我可能沒有那麼放心?因為有很多恐龍法官~」
「如果對方提出什麼法條反駁,那我要怎麼回應?」
「如果對方請律師,我又不懂法律,這樣真的行得通嗎?」

 

的確!
小編要說的是,其實客戶很幸運!
對方無法提出反駁、也沒有請律師,更沒有什麼法條的攻防
就是實實在在車禍的兩造,在法庭上請法官給予一個公平的審判而已
非常單純~
對方有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陪同出庭
對方在出庭前也收到了我們給他的民事起訴狀繕本 但卻沒有做什麼功課
沒有刻意去提出什麼反駁的意見說明
只有在出庭時非常慌張的請求法官 是否可以讓他的保險理賠人員上來被告席 協助回應?
被法官一口拒絕!

法官說:「不行!這起車禍事故你和他才是當事人,你找保險公司的人來回答什麼?」
「你是當事人難道無法回答問題,你要讓別人幫你回答?」
是一個女法官,其實他說話有點小聲,聽起來很溫柔~也很願意分享他自己的經驗 也勸雙方要以和為貴
沒想到一口回絕讓小編覺得反差突然好大!
所以第一次開庭,我們的客戶依照我們教的回應,算是很順利的開完這個言詞辯論庭了
他也覺得真的沒有什麼好擔心,而且感覺好像就按照我們的劇本在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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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開庭,對方當事人沒有出席
其實勝利的號角已經就要響起了~~~
一開庭對方是由保險理賠人員被委託出席,馬上遞出對方的委任狀
法官馬上臉色就變了!
他口氣稍佳嚴厲地說:「上次我已經說過,不准保險公司人員代為出席,
我跟你說,我可以取消這次開庭!只是人家對方當事人也來了,這次我就算了!」

小編覺得為什麼不要順著法官呢?

然後法官依照第一次開庭討論的結果,他一一列出重新計算的金額項目
也一一說明上次開庭的結果
到了雙方比較有爭議的部分
法官問:「那我就按照上次說的這樣計算,計算的結果是$$$$$$$,對造保險公司有沒有意見?」
那個保險理賠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還是太嫩?
他竟然回覆法官說:「我會回去呈報給公司主管,看公司決定」
我聽到時眼睛就睜大了!
你是跟民事庭法官回話欸...所以你公司主管的決定會比法官要來得大?
你等著賠錢了!

最後法官問:「所以我們今天只剩下精神撫慰金的部分,這部分就由我來裁奪,雙方有任何意見嗎?」
雙方都回答:「沒有」
第二次開庭 很快就結束了...
開庭後到庭外,我們去找對方的保險理賠員,問他需要我們提供什麼其他的資料?
他說:「存摺影本」
好的!他的確知道這已經是最後了....

 

等判決出來之前,我們猜測求償30萬的精神賠償,法官不知道會減多少?
最多應該就是一半15萬吧?!
後續加總出來,還要打七折呢!變成10.5萬
如果幸運一點,法官判給我們20萬,那也算是有14萬了。
因爲前面幾項求償金額,事實上法官有刪減掉很多,計算基礎原本薪資是以平均月薪42000元
砍下來以30000元計算,因為其實大小月收入增減幅度是有的
我們也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薪資證明、請假證明
請假天數也被法官從196天刪到算成150天~
但是小編跟客戶說,沒有關係!就讓法官去決定!不需要錙銖必較...
不爭執是我們主要運用的策略

令人感到驚訝的是
30萬的精神賠償,法官判給我們27萬
只有打九折~
我們真的替客戶感到高興!

事實上,這個案子我們認為多少是有點幸運的
遇到的法官不喜歡保險公司的人員
不喜歡無法為自己回應負責的肇事方被告
還有我們誠實並且完全尊重法官的裁決
才導致了這一個判決的產生。

 

如果,你來詢問我們:「我XXX骨折,請問精神賠償要求多少才合理?
我要用這篇文章回答你
其實真的不一定!
也不知道多少才對你是合理的~
有肇事者也會問:「對方開出200萬的精神賠償!根本獅子大開口!這樣合理嗎?」
說實話,當我問你一隻手臂要切斷賣給我,給你200萬賣不賣的時候?
你的回答是什麼?

「精神賠償」沒有所謂的行情,也沒有基本公式

 

延伸閱讀:車禍理賠提告之後 難道不是就要處理「賠償金額」的判決嗎?

 


小編認為,
「精神賠償」唯一有的原則是:
你如何讓裁決的人對於你的傷痛與損失能夠認同之外,還要能感同身受!
光是哭喊、裝可憐其實多了、久了會膩!
受害者的確是讓人同情,但是否「值得」同情?兩者是不一樣的!
當你是個受害者,只會利用傷勢去佔盡便宜,這種心態其實也是「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
但如果你願意轉個彎,換位思考,也能夠在法庭上表現出來
更能夠理解裁判人員其實也可能會有內心的掙扎,或許就是那些微的跡象
你如果掌握到了,最後的結果,對於你們雙方來說,就是最合理的!

這個案例,在法庭上的回應,不一定適用在每一個「受害者」,因為我們經過6次調解
還有客戶與對方在LINE上的溝通,大概掌握了對方的狀況、可能的回應
有了上一次偵查庭的接觸,小編其實也觀察不少對方的細節
才能做出這樣的大膽假設喔!
如果你遇到的對方,是每一項求償項目都提出質疑,又或者對方請了律師,要求某些求償提供更具體的舉證
或者遇到一個法官並不介意保險公司人員來委任出庭
你的應對策略,當然就要調整與改變啊!
還有 我們的客戶對於我們全然的信任 也非常重要
他完全不遲疑 我們教他什麼 他就說什麼 不會有自己太多意見 說出來的跟我們要他說的 是完全符合的
他也不貪心 他相信法官 相信我們 相信他自己 也許也曾有過一些朋友在旁邊咬耳朵 但是他選擇相信~
這都是這次判決算是非常成功的原因!

當然,要感謝黃老師的教導!小編才能順利的協助客戶拿到他應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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