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挫傷-精神賠償要求10萬合理嗎?
如果你不小心發生車禍,導致你有輕微挫傷
你覺得要求精神賠償10萬,合理嗎?
這個問題,如果問我們,我們覺得可以是合理的!也可以是不合理!
1. 不合理有可能是開得太高~
你這樣是獅子大開口啊~~
2. 不合理有可能是你根本開太低了!
看完第一段,你可能認為:到底在說什麼啊?!!!
還說是車禍理賠的專家?
有沒有搞錯?
因此,我們就要提出一些案例,可以證實我們所說的話
以下是來做線上諮詢的人提出的問題:
醫療費用所有單據材970元
但是精神賠償開到10萬 直接表明就是因為你態度不佳 誠意不足
算是懲罰性的索賠求償了
而且也做好了「以刑逼民」預備動作
我們先從求償者的角度出發:
去年我們有2~3案例
車禍急診的診斷證明書就是只有:「挫傷」
其中2個是頸部挫傷
在第一次調解時,所有醫療費用大約只有1~2000元
依據診斷書是有醫囑休養一個月 薪資差不多3萬左右
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5萬(包含精神賠償喔~)
因為被認定就是「挫傷」而已!
看一下他的診斷證明書:
可是.......
最後客戶獲得了118萬的理賠!
精神賠償則是拿到了40萬的判賠
所以當你問我們:
「輕微挫傷 精神賠償要求10萬 合理嗎?」
我們有時候真的很難回答
這個案子當然走到訴訟 要花一些時間 以及我們完整的協助
也要有很多明確、細節的證明
才有可能是這樣的結果~
延伸閱讀:車禍腦震盪 合理賠償金額應該是多少?
另一個頸部鈍挫傷
或許你已經看過他的案例
在我們部落格這篇文章:車禍理賠案例:「精神賠償」要求30萬最後判決27萬
這裡我們把他的診斷書馬賽克個資
來證實一下:
(他原本要求25萬賠償 對方認為獅子大開口! 最後獲得112萬判賠)
這兩個案例,在車禍發生初期的診斷證明書
看起來就不是什麼很嚴重的傷勢
沒有截肢、沒有摘除臟器、也沒有需要動什麼手術
只是持續門診追蹤罷了!
然而,他們同時在初期跟對方談賠償時
都被認為求償不合理、獅子大開口
來尋求我們協助時,我們有特別注意到他們傷勢在治療復原時的變化
這才是真正的重點~
第一個案例他在急診當日有神經外科會診,診斷出了「頸椎間盤突出」的問題
只是在後續與對方的調解談判上
對方認為「頸椎間盤突出」有可能是因為自然退化和職業傷害的問題
而要求我們必須證明與車禍有關
這對於一般人而言,
可能跑去問了一些做保險業務的朋友或諮詢律師
所得到答案:
也就是回去醫院找醫師開立出診斷證明就可以了!
事實上,是這樣的嗎?甘安捏?
即使醫師白紙黑字寫上去了,就能夠證明?
然後對方就要甘願賠償?
甘安捏?
真的不是如此喔!沒有你想像的這麼簡單!
第二個案例在持續回診一個月後
才又被診斷出「頸椎椎間盤突出合併神經根損傷」
而且醫師明明白白就寫在診斷書上面說是交通意外導致的傷勢
還有四個字「症狀加重」
但他還是沒有辦法跟對方要求到合理的賠償金額
只有得到對方一句話「我們有保險啦!要告就去告!」
你看到這裡有什麼想法?
還是產生更多的疑問?
我們先幫你梳理一下
1. 車禍初期不要急著去談和解 - 因為你不知道到底傷勢有沒有變化?會不會更嚴重?
2. 不要急著估算「合理的賠償金額」- 因為如果傷勢後續的變化所產生的費用 要怎麼計算?
3. 現在你知道 為什麼沒有辦法回答你「精神賠償」開多少算是合理了?
因為往往你提供給我們看的 都是初期的診斷證明書
我們不是你 也不是你的醫師 我們無法預期你的傷勢是否復原進展良好 或 症狀加重?或有其他問題?
而且究竟你的傷勢 影響到你的生活、工作在哪些層面?這也是素昧平生的我們 無法得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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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換一個要賠償給傷者的角度出發
對方只是「輕微挫傷」,醫療費用加開證明書費總共970元
但是精神賠償要求10萬!
這樣的陳述,當然會覺得很誇張!不合理啊!
可是你看了我們上面兩個案例,
會不會再跟對方談的時候要多一點的關心?
多一點去得知對方後續治療復健的狀況?
按照一般保險公司算法
強制險可以理賠970元之外
如果對方可以提出讓保險理賠可以寫報告的材料
或許勉強還擠得出一些名目來灌在精神賠償
弄出2~3萬來幫你賠給對方 讓你可以和解、好脫身!
可是 如果對方真的後續根本沒有什麼治療、復健 也沒有診斷證明書
就是跟你要一筆「精神賠償」怎麼辦?
通常 因為肇事責任100%
如果對方堅持提告 你是逃避不了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
像這樣輕微挫傷 判下來的刑度常常會在20天~40天的拘役不等
換算成易科罰金就是2~4萬
如果你沒跟對方和解 就要準備這個範圍的罰金繳給國家
如果你應對態度不好、不願意認錯 也是可能吃到兩個月(6萬的罰金)
我們以6萬作為基準 你至少要有這個成本計算的考量
延伸閱讀:車禍案例:被對方要求171萬賠償 最後35萬元和解
如果對方要求10萬 你的保險公司能幫忙理賠2萬 你自己準備一點紅包
態度放軟 表現誠意 在調解委員幫忙勸說
讓情緒、氣氛緩解
只要金額能慢慢談到6萬以下
如果你會談判技巧 更有可能談到3萬以下 就和解結案了!
重點在於你的態度、還有周圍可以協助你的人事物
這些都是我們的看家本領
陪同調解、溝通、談判
我們就不在這裡多贅述了~
因為我們的角色 本來就是你的延伸 只是我們能說你不能說的話
讓對方可以從緩衝的空間中去了解我們提供的利弊得失的分析
你也會發現
即使有保險公司幫你理賠 作為後盾或保護傘
你仍然覺得少了一股可以緩解衝突、矛盾的力量
讓對方真正接受我們的誠意、我們的道歉
讓對方認為拿到了還算合理的理賠、甚至感覺賺到了
才能真正讓你在這件車禍下莊 真正脫身喔!
同樣地,也要梳理一下:
1. 不要急著談和解:因為當對方不確定自己傷勢後續的狀況,
會把這個未來未知的恐懼灌在「未來醫療」或「精神賠償」
你急著談,那就要吞下對方恐懼下的產物所必須付出較高的賠償代價
然而你急著要對方提出賠償金額,你卻又吞不下時,就等於是自己挖洞給自己跳,騎虎難下!
2. 把握六個月內的任何一次調解與接觸,盡量保持關心的態度、表達慰問
關鍵在車禍發生後第3~5個月,如果第一次調解對於肇事責任有爭議
就快點去車禍鑑定,因為車禍鑑定要時間,至少3個月
等初判表就花了1個月,要做車禍鑑定等到結果又要3個月
鑑定出來如果雙方甘願了,可能就比較容易談和解
3. 不要怕被告!有些狀況不得不、沒辦法就會超過6個月
對方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也有他先提告的權利,你也無法阻止
只要一審判決之前,與對方和解,就可以讓對方撤告
不得不的原因,最主要仍然是對方的傷勢喔!
如果對方傷勢可以拖到半年不會好,你也要了解自己賠償的額度應該要有拉高的準備
就可能不是你最當初的認知了....
何況有許多傷勢在醫院要認殘,也會需要一年以上的治療之後才能認定
因此,時間會是你處理車禍最重要考量的依據之一
我知道你看到這裡 有很多不是你想要的答案
如果你還陷在舊有的思維 或 保險公司給你的說法
或從朋友、律師諮詢所得到的答案(很多都只有一半而已~)
你很有可能 繼續在這個惡性溝通循環下去 無法脫身
直到被告 (希望你不要遇到上面兩個案例的狀況!)
久久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
那就當我們什麼都沒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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