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會之前你要準備的哪些資料?

 

當車禍發生之後,總要進入一個雙方要談和解、要談賠償細節的時候。

和解的時機要看受傷的人「傷勢」而去決定什麼時候試著談和解,
但是有些交通隊會在做完筆錄之後,就直接把資料轉送到調解委員會。
所以有的在車禍發生之後大概一個多月,就會收到調解通知書。

如果車禍的「傷勢」只是『挫傷』而已,調解當時對方傷勢可能也好得差不多了,
但是如果「傷勢」是『骨折』時,應該就還沒好
這時對於肇事者來說,如果急著跟對方和解,對方極有可能把未來未知的後續復健醫療
會有空間擴大解釋,而向你要求較高的求償金額,你卻難以應對與反駁!
但是已經有調解通知單了,難道要取消嗎?
不,你還是要去參加,去幹嘛呢?

 

***觀察對方參加車禍調解時出席的人員跟態度 還有對方傷勢復原狀況是否屬實

 

去聽聽看對方是怎麼說,聽聽看對方對這個車禍責任的看法,

 

 

受害方應該可能也有肇事責任,但是否仰仗著傷勢認定「傷者為大」?
不認為自己也有錯?拿不出明確的憑證卻漫天喊價!


去確切地看對方提出的賠償條件,你才知道他的想法是什麼,到底有沒有獅子大開口?
如果沒有經過談判你是沒有辦法知道對方到底想什麼,不要什麼都還沒談,就先自己嚇自己!
看有誰陪著他來,這些都是我們在調解會要觀察的東西。
當然,有些當事人因為還在養傷,來調解會的可能是對方的父母、子女或朋友
無論如何,最主要的是你要看對方提出賠償要求和明確的單據、憑證


延伸閱讀:車禍理賠中你是「受害者」還是「肇事者」?

 

 

車禍調解會之前為什麼要把那些功課準備好?

 

你為什麼要把這些東西準備好呢?
基本上就是對方提出要求賠償的時候,他所提出的『 物證 』你至少要有大概可以判斷的能力!
這些物證是對方支撐向你要求金額的基礎,也就是對方是否『 有憑有據 』?而並非隨便講講!
最主要的用意是:對方的這些物證會給調解委員、保險公司看,
甚至以後的檢察官、法官也是一樣的邏輯,
然而,你必須很快速大略的判斷哪些項目對方可能是灌水的

接著考驗你的,就是你當下如何應對,
有人會直覺的提出認為非常「不合理」的部分,但事實上,反而是我們建議最好不要這麼做的
別忘了,你來上調解會主要是要收集情報資訊、來做功課
除非,對方的傷勢並不嚴重,來談調解的時候,也都已經好了
那麼你當然可以提出你希望對方「稍加說明」的部分,
但是掌握一個重點,不是向對方直接提問,而是要透過調解委員幫你問!

 

 

***如果你有車禍理賠相關的問題想要諮詢,請先填寫問卷,我們會盡快回覆***
先不論肇事責任的大小,
如果你是受傷程度較嚴重的,請先填寫 【車禍受害者問卷】點擊左方括號連結就可以進入問卷
如果你是沒受傷、或受傷較輕,請填寫 【車禍肇事者問卷】點擊左方括號連結就可以進入問卷


接下來看看實際,你應該要準備的功課有哪些:

 

 

一、 初步分析研判表

 

你在參加調解會之前,就要把初步分析研判表拿到,因為至少有一個『 第三者 』的報告,
不是你們雙方,而是由第三者(交通大隊)說明這個車禍大概是『 誰對誰錯 』,
把初步分析研判表給調解委員會、保險公司稍微看一下,大概心裡有個底說: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寫的是:你們一人出一半、誰可能錯比較多是七成另一方是三成、你們或對方全錯,
你們之間至少可以就先這個『 初步分析研判表 』的基礎點,開啟談判。

 

不然,你們講完這個車禍的過程你們雙方就已經吵起來了,
因為你會聽到對方的角度怎麼看這個車禍,等他講完之後就會很生氣也不用談了,
甚至有些還說你根本就是騙人,你還在調解委員面前睜眼說瞎話,根本不是這個樣子,
如果讓你聽到這樣子的說,對方是不是也會跳腳,所以也沒有必要吵架,
這樣也不是我們今天來調解的目的,
所以有『 初步分析研判表 』至少可以免去這一段吵架的過程,回歸到事實面,是比較好處理的方式。

 

延伸閱讀:車禍和解必備資料~初步分析研判表如何判讀

 

 

二、診斷證明書

你要注意對方的診斷證明是有註明:需看護多久?需休養多久?

 

對方受傷要求賠償的依據是什麼?最主要就是診斷書!!!

診斷書上面你到底該看什麼呢?

如果對方傷勢蠻嚴重在住院期間及出院的一段時間,有需要看護或是已經請了看護,
那看護時間多久?
這個看護證明是站在醫生的角度,依據人體受傷的程度去評估需要看護多久?

所以對方醫生認為他不需要看護,但是他自己認為需要有人協助照顧他而請了一個看護,也提出了看護證明
事實上,你是可以反駁,這是非必要的支出,對方也可能會要不到,畢竟那不是醫師所認定的。

 

休養多久?就是當對方受傷之後他可能一段時間日常生活動都要家人幫忙照顧,
隨著時間慢慢的轉好之後就不需要人家看護了。

但是他還是沒有辦法回去職場上班,所以休養多久?
要請假沒辦法工作就需要醫生評估休養的時間需要多久?那麼對方薪資的損失就依該可以要求多久
只是你並不清楚對方的工作內容到底需不需要搬重物,還是輕便工作?你也需要了解對方從事的工作性質與內容
所以你要看對方醫生在評估時所開的診斷證明書,在醫囑的部分會特別註明休養時間多久之後,
有無加註:不宜負重工作或是建議從事輕便工作。

 

延伸閱讀:車禍案例:被對方要求171萬賠償 最後35萬元和解

 

 

 

三、請假單

有一種情況是:醫生寫休養6個月,但是對方可能3個月就回去上班了

  

依據診斷書可以看得出來需要休養的時間,接下來?

你應該要確認對方實際請假的天數是幾天?如果對方實際上有向公司請假,要請他開出「請假證明」
請對方證明的確如同診斷證明書上請了這麼多的休養天數
原本醫囑是可以休息6個月,可能對方復原狀況良好,可能休息3個月就跑去上班
那其他後面3個月,對方實際上並沒有產生薪資上的損失
那麼一般保險公司、甚至是上法院,也是只需要賠對方三個月的薪資損失。
而不是6個月。

 

請假證明:不管公傷假或是病假都可以

 

有人常常問,對方是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所以有領到勞保的職災補助
根本也沒有薪資上的損失,這樣的話,我還要賠償給對方嗎?

這個問題,在法院許多的判例已經很多年了,
勞保的職災補助是對方跟他公司之間僱傭關係依規定要照顧勞工的補助
你與對方發生車禍,造成對方因為受傷無法工作獲得酬勞是不同的概念與主張
對方的損失雖然有勞保職災補貼,但也不該加惠於加害者
加害者不應該拿對方沒有損失而主張不需要賠償
勞保是對方的雇主支付的,並不是你支付的。
所以,千萬不要再去提出這樣的主張了

 

 

四、領薪證明:扣繳憑單,轉薪紀錄

 

對方請假證明出來之後就要換算薪資是多少錢?
需要對方提供車禍前『領薪的證明』大部分的保險公司,會要求對方提出薪資條、轉薪紀錄,
會計算車禍前3~6個月的平均薪資來計算,有些比較大筆的獎金像是年終獎金就會先剔除
你要看到對方的:領薪水的轉帳證明、扣繳憑單的證明,這些至少證明對方在車禍之前,實際的薪資收入
不是隨便打一張A4表格,填上月份和數字,你就要賠償

 

如果對方無法提出,我們的做法也會去查出來這個行業薪資水平的範圍,抓取平均值

 

 

延伸閱讀:你在車禍理賠的處理過程中「卡住」了嗎?

 

 

 

五、財損:車損估價單及收據、衣物要有受損照片證明

 

車子有損傷會去請車行評估維修費用,開出維修估價單,如果也真的修理了,那就必須請對方拿出收據。
因為有些人是只去估價但是並沒有修理,直接換新車,所以也要有報廢的證明,一般保險公司也才會認帳。
提醒對方修車前最好通知你,你可以決定是否要到修車廠看一下,
以免你無法確認對方到底是不是連之前的損害也算在你頭上的情形。

衣物、手錶、手機、安全帽、手錶、鞋子...等等,對方如果提出來,
大部分財物對於保險公司而言,都會要算「折舊」
而且必須要提出當初購買的收據或憑證,「折舊」在財物上的價值,其實很難計算
你還是要去提出請對方要有憑有據的要求。

 

至於,精神賠償的部分
就要看每個人狀況不同,提出的金額也必須要跟現實是符合的
舉例:在一般公司上班做行政職,沒有太多勞務,也不需久站,如果腳受傷了
但是他工作比較需要是用手的工作,在復健的後期可能完全不影響他工作與收入
相對於另一個需要久站、需要經常移動和搬重物的人,手受傷了
是勞務工作比例上較重的人,他可能要回到工作崗位,要花較久的時間復健,影響他生活與工作收入的範圍比較大
這樣的相對比較之下,提出的精神賠償基本上就有差距。
所以,這裡只能概念性的說明可能會有的差異

 

最後,在開調解會之前收集到的所有單據、收據,我們通常會建議
請受害者要求賠償,大致上分類寫成一張「請求明細」

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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